【法制日报】良法善治推进浙江水清岸绿人和 丨

 

从德清下渚湖的一抹氤氲清泉,到长兴矿坑的一汪翡翠宝石,从湖州南太湖之滨的小桥流水,到嘉兴南湖红船之畔的碧波荡漾,苍翠秀丽的山,流淌灵动的水,将浙江大地妆点得绿意盎然、生机勃发,描绘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。

 

 

 
浙江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,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,也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发源地。
 
近日,《法制日报》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组织的“中华环保世纪行”采访团来在浙江湖州、嘉兴等地采访,看山望水,倾听“守护长江清水绿岸”的美丽故事。


 

 

浙江是法治中国建设先行区,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亦走在全国前列。
 

 
据统计,浙江自2013年以来制定修订的约70件地方性法规中,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10件,包括河长制规定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、绿色建筑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决定等。杭州、湖州市还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立法。
 

 

 
湖州是“两山”理念诞生地,目前已构建了“1+X”地方法规体系,即以《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》为龙头,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就具体事项进行立法,已制定美丽乡村建设、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等相关法规,还将《湖州市河道管理条例》列入二类立法项目。
 
金华、衢州、丽水等地还专门对水环境保护开展地方立法,共出台了近20部相关法规,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法规丰富了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体系,为守护长江清水绿岸打下了良法基础。

 
引导公众参与共护绿色生态
 

 

近年来,浙江建立了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人大政协推动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,做到上下同、共建共享、接力传承、久久为功。
 
支持代表履职,推动群众参与是人大建设生态文明的一大优势。浙江创新性建设了人大代表监督治水信息化平台,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安装App应用,应用推送河道清理整治、水质数据等信息,记录代表巡河情况,帮助代表运用信息化手段监督治水。
 
碧波荡漾、绿树红花、白鹭低飞……德清下渚湖畔,水清岸绿的美景,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。
 

 

“垃圾分类”成了全民流行。在湖州市翰林世家小区内,一块大型“垃圾精准分类公布牌”,记录小区所有住户垃圾分类参与情况,每月更新一次。居民每分对5次,就能获得一颗星星,每分对50次就有一个笑脸,每个楼道内分得最好的住户就能获得一面红旗,每月进行公示。
 

 
湖州把垃圾分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大环境,形成了“文明领航,制度创新,跟踪辅导,,天天督导,专业运作”的分类模式,培育居民垃圾分类意识,引导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,共同守护绿色生态环境。